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比如说,申请人如果有学术文章发表,那么就有机会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移民局对学术文章的定义如下: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他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请问我的情况是没有发表过学术文章,有机会获得批准吗?
答:有许多发表的学术文章固然好,但也不是必须的。没有论文,这并不是一个问题。事实上,有许多申请人没有发表过学术文章,但凭借其它类型的证据获得了批准。
此外,如果只是发表了学术文章,虽然可以满足第.一步审理对“初始证据”的要求,但如果论文没有被引用或在业界引起反响,单凭发表的论文本身,也不能满足第二步审理中对“取得的成就获得领域内认可”和“持续享有国家范围或国际上赞誉”的要求。
要想主张满足此条标准,先要确定自己发表的文章、报告或出版的书籍是否真正是学术性质的?美国移民局相关文件显示,他们采用以下定义和标准,来判断是否为学术文章:在学术领域,学术文章是对独创性研究、实验或理论的阐述,由学院、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研究员或专家学者撰写。通常,它会有脚注,尾注或列出文献目录,也可能包含图形,图表,视频,图片来解释文中的概念;在其它领域,学术文章应该是领域内博学的人撰写的。"博学"被界定为“拥有或展示出渊博的知识或学问"。博学的人包括所有在某个领域拥有渊博知识的人。在国家.级或国际会议上所做的学术报告,如果已经过同业互查,且广受业界认可,也可以作为发表学术文章的支持证据。但如果只是在一个研讨会上泛泛而谈、笼统抽象的报告,没有引起什么过多评论或根本不被业内关注,这样所谓的“学术报告”就不算合格的“学术文章”,没有什么价值。此外,介绍申请人工作范围内产品和服务类文章或在专.业、行业媒体上作为工作一部分撰写的介绍雇主或产品的文章,是不会被认为属于“学术文章”,除非有确凿的独立证据展示出所发表文章具备重要学术意义。美国移民局在审核此条标准的证据采用的方法是:首先核查申请受益人是否对作为证据提交的学术文章拥有著作权,是第.一作者还是第二或其他,其次是看发表该文章的媒体的质量,是否是属于专.业或主要行业媒体或主流媒体;蕞后是通过提交的专家证言、被引用次数等证据判断文章的学术价值。不要被以上条件吓到!我们擅长为普通客户提供资格提升,我们从事多年的美国杰出人才移民丰富成功经验,对于提升申请人在美国EB1A申请条件方面的条件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帮助普通申请人顺利移民美国,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办理EB1A杰出人才移民,与移民律师进行资格提升,我们专注于为美国移民客户进行全方位的条件提升,以达到申请美移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