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移民法规8 CFR 204.5(h),特殊人才必须要么(a)获得过一次重大成就,或主流的有国际认知度的奖项,要么(b)满足以下10条标准中的3条: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因在领域内有杰出贡献,获得过知名度稍低一些的国家性或国际性奖项(lesser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zes or awards);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被其领域内的著.名国内或国际专家(recogniz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experts)审查并批准加入了只接收杰出贡献(outstanding achievements)人士的协会(membership in associations);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就其工作被专业性的或主流的行业出版物(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或其他主流媒体(other major media)报导过;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以个人或评审团成员身份,做过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委(a judge of the work of others);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的原创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与商务有关的贡献在其领域内影响重大(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在专业性的或主流的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流媒体发表过学术文章(authorship of scholarly articles);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的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被展出(display of the alien’s work…at artistic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在声誉卓著的组织或机构中扮演过领导或关键角色(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for organizations or establishments);
有证据证明与同行相比申请人提供的服务获得了很高的薪水或其他显著高昂的的报酬(high salary or other significantly high remuneration);或
有票房收据或记录、卡带、光碟、或视频销售记录等证据证明,申请人在表演艺术方面获得了商业成功(commercial successes in the performing arts)。
如果也不能满足这10条中的3条,申请人还可以提交类似证据(comparable evidence)来满足这10条标准。
我们的美国移民律师拥有加利福尼亚州律师执照,美国移民律师公会成员,自2009年以来一直在美国移民法领域执业,尤其擅长申办美国杰出人才绿卡(EB1A),成功申请I-140移民数百件,保持着极高的获批率。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与移民律师联系。我律所擅长并专注于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非常熟悉整个移民流程以及要面对的众多挑战,为不同条件的客户提供美国移民方案规划、个性化订制,提供移民文案指导,辅助移民条件资格提升,帮助各行各业的客户及其家人实现移民美国的梦想,只要你想移民美国,总有合适的方案适合你,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与移民律师联系。